山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秘书处(山东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2025年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是经党中央批准成立的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平台,山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秘书处(山东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为研究中心日常办事机构,是省委宣传部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近年来,单位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深化山东实践经验总结提炼和研究成果推介转化,推出一系列重磅理论研究成果,为推动理论创新、助力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山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秘书处(山东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2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2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以后出生);
5.符合岗位所需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或技能条件;
6.应聘人员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7.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山东宣传网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报名,报名材料按要求以压缩包方式发至电子邮箱(sdxzx2025@163.com),电子邮件的命名格式为“招聘+姓名+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25年8月11日8:30至8月18日17:30。
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外,还需于2025年8月31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否则视为放弃;(4)有本人签名的《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1寸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2张;(5)学校或单位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6)个人简介,附本人研究成果及获得奖励相关资料扫描件(包括学术研究代表作、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和荣誉称号证书等);(7)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扫描件,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扫描件;(8)应聘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3)。
请发送以上材料的电子版本进行报名,其中(1)(2)(3)(4)(5)(6)项相关原件及复印件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材料提供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报名无效。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电话通知符合条件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3.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现场发放《考试通知单》、进行心理测试,测试结果作为录取使用的重要参考。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以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或博士,可以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答辩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素养、科学研究能力及培养发展潜质。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省委宣传部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宣传网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省委宣传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省委宣传部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均为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事业单位人员标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1-51771266
监督电话:0531-51775189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纬一路482号省委文秘西楼321室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
2.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3.应聘人员情况汇总表
山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研究中心秘书处
2025年8月8日
原文链接:
http://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238/202508/3fb462d2-6ee8-4717-8ab7-2629a107872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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