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提升森林消防专业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建设水平,切实做好森林消防专业队员招录工作,历城区、长清区消防救援大队面向退役军人招聘森林消防专业队员各30名;钢城区消防救援大队招录森林消防专业队员50名,岗位包括战斗员、执勤车驾驶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条件
(一)长清区、钢城区要求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身心健康、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历城区招聘学历要求为中专以上学历,接受军事化管理;
(二)拥护党的基本方针、政策、路线,忠于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志为济南消防事业做贡献;
(三)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服从消防救援队伍的管理,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规定的身体条件;
(四)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在地方无违法犯罪记录;
(五)招录18-30周岁的中国公民,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根据岗位需要全部为男性。其中报考执勤车驾驶员的,年龄38周岁以下,需持有A1、A2或B2驾驶证,且能独立驾驶相应车辆的。
(六)符合下列条件者优先:中国共产党党员、退役的优秀国家消防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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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考程序
森林消防专业队员招录工作应当严格按照宣传动员、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体格检查、政治审核、体能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录用等程序组织实施,严把队员招录质量关。
(一)报名时间
钢城区、历城区:截止至2022年11月30日
长清区:2022年11月22日至12月9日
(二)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自行携带档案袋,同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户口簿索引页及个人页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1寸免冠照片2张(红蓝底不限)及其他自愿提供的材料,填写《济南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参与报名。
(三)联系方式
1.报名电话:0531-55708181
(军得港—济南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
2.报名微信(添加工作人员微信进行登记,登记后获取招聘报名表)
(四)工作流程
1.资格初审阶段
各大队对招录对象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组织符合招录资格的人员进行现场复核。现场复核主要查验招录对象身份证(居住证)、户口薄、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等证件证书。
2.体能测试和心理测试
考核工作由森林消防专业队员招录办公室统一组织,体能测试主要考核招录对象肌肉力量、肌肉耐力和柔韧素质等,包括单杠引体向上、10米×4折返跑、1000米跑、原地跳高等内容;心理测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心理承受和自我调节能力,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由系统自动评定测查结果。测试过程要全程录像,测试结果及录像要妥善保存备查。
3.面试
面试由森林消防专业队员招录办公室统一组织,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考官由招录办公室确定,面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等内容。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
4.体格检查
组织通过面试的招录对象进行体格检查。体格检查应在指定的市级三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录。招录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5.政治审核
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对通过体检的招录对象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进行核查了解。对具有《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第八条、第九条所列情形的,政治考核不得通过。
6.录用
对符合录用资格的人员办理入职手续,建立个人档案,新录用的森林消防专业队员,岗前培训不少于1个月。培训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森林消防专业救援工作情形的,予以淘汰。
三、福利待遇
1.在满足单位正常工作和不少于三分之二在位率要求时,队员执行不定时工作制或轮值班制,保证每月至少休息8天,不超过10天。遇有重大勤务、特殊情况时,应停止请(休)假。
2.队员符合国家规定可以结婚、生育的,请婚假、护理假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经用人单位核实后方可批假。队员首婚除享受法定婚假3天外,增加婚假7天,共10天;再婚的,婚假共3天。队员配偶生育的,享受护理假15天。婚假、护理假期间,队员工资福利正常发放。
3.队员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节日不计入休假的假期,但不再享受路程假。
4.除国家发布动员令以及执行作战、应急救援、等级战备等特殊任务外,一般不得召回正在休假的队员;对因工作需要在休假期间被召回的,应当在当年安排补休。
5.遇国家征兵、消防员招录、家庭变故等特殊事由需要请假时,由用人单位负责核实,假期不得超过7天,请假时间应当在当年年休假或轮休中扣除。队员离队时,需填写《政府专职消防员休(事)假登记簿》。轮休结束时,应及时归队销假。特殊情况需要续假的必须按批假权限批准。
6.队员实行岗位工资制度,全额工资由基本工资、高危补助、级别工资、档次工资、岗位补助、职务工资、未轮休补贴、现场救援补贴和奖励工资等构成。招收人员在培训和试用期内只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满且经考核合格后发放全额工资。
7.队员基本工资3000元,高危补助1100元。
8.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六级、七级队员级别工资分别为200元、600元、1000元、1200元、1400元、1600元、1600元。
9.初级、中级、高级队员档次工资,分别设6档、8档、8档。
10.战斗员、供水员岗位补助为300元,通信员、装备技师、炊事员岗位补助为700元,卫生员、普通执勤车驾驶员岗位补助为1200元。初招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其岗位补助基础上增加400元。
11.持有A2以上驾驶证且实际驾驶20座(含)以上客车的、或实际驾驶长度超过18米消防车的、或实际驾驶高度超过50米举高类车辆的特种车驾驶员,岗位补助为1500元。工程机械类驾驶员岗位补助参照特种车驾驶员标准执行。
12.副班长、班长职务工资分别为600元、800元。
13.站长助理职务工资为1500元,在单编队站履行站长、政治指导员职责的,在站长助理职务工资的基础上增加500元。
14.队员现场救援补贴发放参照消防员发放标准执行。统计审核消防员时由相应的统计审核部门一并纳入统计审核,队务处负责核算,财务处负责发放。
15.各站应保障队员轮休,季度内,队员因执勤、战备等原因未能达到规定轮休天数(24天)且下季度不再补休的,发放未轮休补助。未轮休补助的每天发放数额为基本工资/当月天数的1.5倍。
16.未轮休天数由所在站负责统计,并在本站内进行公示,由所属大队审核后,下季度前5日内报支队队务处,由队务处统计在下季度第一个月工资中。
17.婚假、护理假、年假未达到规定休假天数且不需要补休的,参照未轮休补助的申报程序和标准发放补助。
四、应聘人员须知
(一)根据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资格审查、体检、体能素质测试、心理健康测试、面试等应聘人员必须佩戴医用口罩,接受现场工作人员测量体温,查验健康通行码。无关人员不得入场。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名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应聘人员自报名之日起至招录工作结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联系方式正确,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在招录期间,应聘人员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体检、体能素质测试、心理健康测试、政审等,视为自动弃权。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各区消防救援大队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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