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儿童福利院招聘启事
招聘岗位:
1.“春晖家庭”爱心父母(由夫妻两人组成) 2.爱心妈妈 岗位介绍: 为使孤困儿童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享受家庭的温暖,济南市儿童福利院设置“类家庭”养育模式,现向社会公开招募爱心父母和爱心妈妈,与福利院孤困儿童组建家庭,每个家庭有6-7名不同年龄段的儿童。妈妈负责照料儿童衣食住行、生活起居、教育娱乐等。
“春晖家庭”爱心父母招聘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爱心父母应为 35 至 55岁的合法夫妻,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及不良嗜好。 2.夫妻共同居住在儿童福利院提供的单元房,妻子为专职母亲,负责照料儿童,丈夫可外出工作,每晚20:00之前回到单元房内,并保证周末有时间陪伴儿童。不酗酒、不在儿童生活区域吸烟。 3.家庭关系和睦,亲生子女已独立,无照料老人、看护后代的家庭责任,家庭成员支持其从事爱心父母的工作。 4.专职母亲应获得初中及以上学历,具有养育、照料儿童的经验和能力,并接受至少五天的岗前培训且通过考核。 5.专职母亲需合理安排饮食,能够为儿童制定营养食谱并烹饪美食。 二、 职业道德 1.爱岗敬业,热爱儿童福利事业,有强烈的责任心。 2.具有较强的心理素质,坚强的意志,良好的职业道德。 3.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及良好的应急处置能力,关心爱护儿童。 4.执行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 5.具备一定的书写能力和良好的表达能力,能够指导儿童生活、学习。 三、 工作经验 能够细心地照顾儿童,关心爱护儿童,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持有孤残儿童护理员、育婴师、护士、教师、厨师、营养师等相关资格证书者优先)。 四、 身体要求 “爱心妈妈”招聘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爱心妈妈应为 35 至 50岁,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及不良嗜好。 2.关爱儿童,热爱儿童福利事业,能够与儿童建立良好的关系,品行端正,乐观向上,举止文明,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文化素养。 3.应具备初中及以上学历,具有养育、照料儿童的经验和能力,并接受至少五天的岗前培训且通过考核。 二、职业道德 1.爱岗敬业,热爱儿童福利事业,有强烈的责任心。 2.具有较强的心理素质,坚强的意志,良好的职业道德。 3.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及良好的应急处置能力,关心爱护儿童。 4.执行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 5.具备一定的书写能力和良好的表达能力,能够指导儿童生活、学习,能够按要求书写儿童相关的材料。 三、 工作经验 能够细心地照顾儿童,关心爱护儿童,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持有孤残儿童护理员、育婴师、护士、教师、厨师、营养师等相关资格证书者优先)。 四、 身体要求 身体健康,未患有传染病、精神疾病、心理疾病,没有心脑血管以及椎体类疾病等慢性病史。 薪资福利:
岗位为劳务派遣人员,薪资福利待遇面议。 工作地点: 济南市儿童福利院(济南市历城区柳埠镇突泉村3区226号)。 联系方式: 济南亨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电话:18678396305 (请在工作日上午9:00—12:00,13:30—17:00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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