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城区药乡林场招聘
一、招聘岗位:
护林防火岗位
二、工作地点:
历城区药乡林场
三、岗位职责:
1. 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护林防火员需严格执行《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国家有关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
2. 宣传与教育:积极向群众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及有关林业政策,提高群众护林防火的意识。
3. 巡护与检查:在责任区内全天候巡查,严格检查一切入山人员和车辆,杜绝火源进入林区,防止火情火灾的发生。特别是在森林防火高火险期,需严格执行野外用火的管理制度。
4. 火情报告与扑救:一旦发现火情,立即向单位领导报告,并采取积极措施及时扑救。同时,需参与制定森林防火扑救预案,协调、组织、指导扑救森林火灾。
5. 制止违法行为:对于违反森林防火条例和各项林业政策法规的行为,要积极协助上级部门认真处理。
6. 火险预测与物资管理:参与协调做好森林火险天气预测预报,参与森林防火基础设施设备建设规划和计划,储备、调拨森林防火各种物资设备,负责灭火机具和通信器械的检修等工作。
四、岗位要求:
1.熟悉国家关于森林保护和防火的法律法规,了解林业政策。
2.掌握基本的森林防火知识和技术,包括火源管理、火情监测、火灾扑救等方面的知识。
3.身体健康,能适应户外工作环境,具备一定的体力和耐力。年龄在18周岁至45周岁之间,男性,初中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曾经消防专业队伍任职的或条件出众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4.视力、听力等感官功能正常,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理火情。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无心脏病史,无遗传病史,无慢性或传染性病,无口吃,无重听,无眼疾,身高不低于165厘米。
5.取得驾驶证D证或E证,并能熟练驾驶摩托车。
6.具备一定的森林巡护和火情监测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巡护工具和通讯设备。
7.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准确地判断火情,并采取有效的扑救措施。
8. 责任心强,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确保森林资源的安全。
9.遵守工作纪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0.有森林消防工作经验者、退伍军人、驾驶特长者及体校毕业生优先录用。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有吸毒史以及其他事项不得进入森林消防队伍的。
五、工资待遇:
应发薪资4900元(包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当月15日前入职即可缴纳五险。
六、联系人及电话:
沈老师 15853120008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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