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城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规定,现就济南市历城区2023年度人民陪审员选任事项公告如下。全区共计选任人民陪审员270名,其中通过随机抽选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216名;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54名。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向社会发布选任人民陪审员公告,公告期为30天。自2023年12月5日至2024年1月3日。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任。随机抽选由历城区司法局会同历城区人民法院、历城区公安机关从本区符合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确定。个人申请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应当于2024年1月3日之前(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1:00,14:00-16:30,向户口所在地或现居住地所属司法所提交身份证(流动人口需提供居住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并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附件一)一式两份。(各司法所详细地点联系方式见附件三)。组织推荐担任人民陪审员的,由被推荐人所在单位、所属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人民团体在征得本人同意后,于2024年1月3日之前(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1:00,14:00-16:30,向历城区司法局提交身份证(流动人口需提供居住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并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附件二一式两份。由历城区司法局会同历城区人民法院、历城区公安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三条的规定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由历城区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历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人民陪审员经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后,应当公开进行就职宣誓。人民陪审员宣誓誓词为: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我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廉洁诚信,秉公判断,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人民陪审员依法代表人民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这既是人民当家做主权利的具体体现,也是一项光荣的职责和义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公民踊跃报名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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